【稅務資訊】114.07.21

114.07.21

壹、 民眾如因丹娜絲颱風遭受災害損失,請於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報備,減免稅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因丹娜絲颱風及其外圍環流可能造成部分地區災情,民眾如有財產損失,請把握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三步驟,「1.拍照存證」、「2.檢附文件」及「3.申請減免」,以維護自身權益。該局進一步說明,有鑑於災害發生時民眾總是於第一時間清理家園,但在動手清理受損物品前,請記得先「拍照存證」,並於災害發生後 30日內,檢附「損失清單、維修估價單及相片」等證明文件,向轄區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稅捐稽徵機關亦會秉持從寬、從速原則,主動協助及輔導受災民眾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並提供各稅目之減免規定,民眾可自行下載參考(詳「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一覽表」)。該局特別提醒,民眾除可採臨櫃辦理及書面郵寄申請外,也可至該局網站災害損失線上申報專區(https://gov.tw/5Kw)點選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快速又省時。民眾如對於申請災害損失減免稅捐相關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ca.gov.tw/)之「災害損失專區」,或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查詢。

貳、 出口樣品、廣告品等無交易事實貨物,仍應申報其實際價值,以免受罰或延宕通關時效基隆關表示,近來查獲出口樣品、贈品、賠償品或廣告品等貨物,因廠商誤認為未向買方收取價款無交易事實,即隨意申報貨價,涉低報貨物價值,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第 37條規定而遭處罰鍰,提醒商民報運出口貨物,應誠實申報貨物價格,以免觸法或延宕通關,影響自身權益。基隆關進一步表示,依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第 10條第 1項規定,出口貨物價格應以輸出許可證所列離岸價格折算申報,免除輸出許可證者,以輸出口岸實際價值申報。另依「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出口篇」規定,申報「禮物、贈品、樣品、調換、賠償、廣告品等」時,即使發票載明「NCV」(無商業價值,No Commercial Value,下同),亦應申報其實際價格,不得申報「NCV」、「FOC」(免費,Free of Charge)或「0」。準此,縱使出口貨物無買賣交易事實,該貨物價格仍應以輸出口岸實際價值申報,不得因未收取價款而隨意申報。基隆關最後強調,我國出口貨物適用零稅率,報運出口時仍應以貨物實際交易價格或實際價值申報,如對無交易事實貨物價值有疑義,可於貨物出口前,先洽詢海關或委任的報關業者,俾正確申報,以免影響通關時效甚至受罰。

參、 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應於何時申請稅籍登記?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表示,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其當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新臺幣 10萬元,銷售勞務新臺幣 5萬元),可暫時免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但當月銷售額達到營業稅起徵點時,應立即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若超過次月月底始補辦稅籍登記或經查獲,除追繳稅款外,尚須按所漏稅額處 5 倍以下罰鍰。提醒,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辦理稅籍登記時,須同時登記其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如係向網路服務提供業者申請會員加入賣家者,尚須登記其會員帳號。此外,網路賣家應於其網路銷售頁面之明顯位置清楚揭露其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營業人名稱。

肆、 核釋依法與地方主管機關簽訂行政契約之長照特約單位提供法定之交通接送服務免徵營業稅

財政部於今(25)日核釋,依長期照顧服務法(下稱長照法)第 32條之1規定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下稱地方主管機關)簽訂行政契約之長照特約單位,提供同法第 11 條第8款規定之交通接送服務,屬政府委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 8條第1項第4 款規定,免徵營業稅。財政部說明,鑑於人口結構改變及高齡化社會來臨,長照服務需求日趨多元化,實務上有小客車租賃業與地方主管機關簽訂特約長照服務契約,提供長照給付對象交通接送服務;惟其是否符合營業稅法第 8條第 1項第4款規定免徵營業稅,外界常有爭議。

財政部表示,經主動洽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意見,該部說明,為鼓勵符合長照交通資格者投入長照交通接送服務,長照法第 32 條之1及長期照顧特約管理辦法第 2條,明定事業單位〔如小客車租賃業、計程車客運(客運服務)業等〕提供長照法第 11 條第8款之交通接送服務予長照給付對象(含接送長照給付對象居家至社區式服務類長照機構;或往返居家至醫療院所就醫、定期式復健、透析治療等交通接送服務),應先經地方主管機關審核同意,並簽訂行政契約為長照特約單位,始得為之。

因此,長照特約單位提供之交通接送服務,認屬政府基於職能所應為並由政府直接委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範疇。財政部進一步表示,衡酌長照法第 32條之 1訂定理由,係為加速建置我國長照服務體系,提升長照服務輸送,爰明定地方主管機關得實施長照服務提供者特約制度,致有上開交通接送服務模式因應而生,該服務之提供既經衛福部認屬政府委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爰參酌該部意見發布解釋令,釋明該服務得依營業稅法第 8 條第1項第 4款規定免徵營業稅。

伍、 導入行動支付小規模營業人請落實使用行動支付收款始可享租稅優惠

財政部國稅局,為鼓勵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提升民眾生活的便利性及增加支付安全性,財政部訂定「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核准適用租稅優惠之小規模營業人,自核准當季至 114年12月31日止,國稅局查定每月銷售額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限制。該局說明,為確保政府提供租稅優惠之美意,已適用租稅優惠之小規模營業人,除自行申請停止適用租稅優惠者外,如經發現營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國稅局得停止其租稅優惠,且 1年內不得再行申請適用:

一、 營業人於實體商店銷售貨物或勞務,拒絕消費者使用智慧型行動載具付款。

二、 營業人未分別或未全部委託接受金流服務之行動支付業者提出申請。

三、 營業人不同意受委託之行動支付業者按季提供銷售額資料與主管稽徵機關。

該局進一步指出,為掌握適用租稅優惠之營業人是否確實接受消費者以行動支付付款,國稅局不定期派員實地瞭解營業人實際營業情形、收款方式及有無張貼行動支付收款標誌,確認是否符合作業規範相關規定,並追蹤輔導改善。請經核准適用租稅優惠之營業人,於結帳時多主動提醒消費者使用行動支付裝置付款,並於結帳櫃檯明顯處放置行動支付收款標誌以利消費者辨識,該局印製「歡迎使用行動支付」跳跳卡供營業人張貼使用,請多加宣導民眾使用行動支付。本項租稅優惠相關資訊,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及各地區國稅局網站建置之「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專區」查詢及下載使用。

陸、 小心!少了一步驟代誌ㄟ足大條!買賣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別忘了申報契稅

近日有民眾很慌張的至櫃臺詢問,他前年有購買一棟房屋,為何近期申請的財產清單裡沒有,經了解其購買的是未辦保存登記房屋,因漏申報契稅,導致房屋所有人未更名。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買賣未辦保存登記(無建物所有權狀)的房屋,雖不用向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登記,但仍需由雙方當事人向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契稅。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因不必向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登記,所以民眾常誤以為買賣移轉時就沒有報稅的問題。其實依據契稅條例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且應於買賣契約成立之日起 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後,才能變更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

柒、台中娛樂稅自 7月1日起全面清查,請業者儘速辦理代徵手續(台中訊)為維護租稅公平並健全娛樂稅籍,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將自 114 年7月1日起至同年9月30日止,全面實地訪查娛樂業的營業狀況,尚未辦理娛樂稅登記及代徵手續的業者,請儘速向地稅局所轄分局辦理,以免受罰。地稅局表示,凡是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例如電影院、卡拉 OK、MTV、KTV、舞廳、舞場、高爾夫球場(練習場)、電動玩具、電子遊戲機、網咖、電動搖搖馬、夾娃娃機、具娛樂性質的選物販賣機、密室實境逃脫遊戲及實境體感(VR)等娛樂設施,業者應於開業前向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地稅局提醒,若在未經檢舉或被查獲前自動補辦登記及補繳稅款,可依規定免予處罰。若經檢舉或查獲,除須追繳所漏稅額外,最高將處以 15萬元罰鍰。請業者多加留意,以免被查獲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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